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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家润多·楚材”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专业成才的思想,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家润多·楚材”奖学金由家润多集团出资设立。总金额100万元,每年奖励金额10万元。

第三条 “家润多•楚材”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1月份进行。

第四条  凡在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科生、究生生均可参加评选。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 “家润多•楚材”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工作。

第二章  奖学金的评定

第六条  本科生奖学金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名,奖金金额每名6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8名,奖金金额每名3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6名,奖金金额每名1500元;

第七条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一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5%,学习成绩排本专业学生的前10%。

(二)二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0%,学习成绩排本专业学生的前15%。

(三)三等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学习成绩排本专业学生的前20%。

第八条  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2名,奖金金额每名8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8名,奖金金额每名3000元;

第九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或科学研究取得优秀成绩的研究生。

第十条 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由个人申请,经基层单位综合考察推荐,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奖学金的申报不分等级,最后获奖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定。

(二)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会同湖南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最终决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正式公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家润多•楚材”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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