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度“湖育新材”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湖育新材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评审条件
本科生共计评选7人,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成绩优良,本学年课程成绩均及格(含初修、公选课),综测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未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校级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含综合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品学兼优。原则上需为参评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在库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4)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校、学院、年级、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
研究生共计评选3人,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加盖公章)、助学贷款合同、病历等可以证明家庭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3)已获得该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使用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术科研成果继续参评该励学金。且用于参评励学金的科研成果也不得用于继续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论文、专利及获奖的时间需在2021年5月11日及之前,评分细节详见附件3。
二、提交材料
(1)本科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附件1:《湖育新材励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附件2:《励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获奖证书、各类证明复印件,纸质版;
成绩单(需写明2019-2020学年度综测评奖成绩及排名,并由本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纸质版;
助学贷款合同、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纸质版);
(2)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附件1:《湖育新材励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附件2:《励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纸质版;
规格化成绩单,纸质版;
助学贷款合同、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可扫描后打印);
(2)所有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10点,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增补材料。
(3)本科生的申请材料由各年级资助负责人汇总后提交给学院资助助管,研究生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学工办邮箱bangongshihnu@163.com,纸质版材料由导师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字确认无误后交至学院201办公室谭老师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