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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量:次
学院大三年级(本科2018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度“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学院研究讨论并报请基金方同意,拟确定黎星町、袁旺、张云豪、翁宜婷、赵晨龙为我院2020-2021学年度“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大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公示期:2021年1月21日至23日
联系人:胡东阳(老师)
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度“湖育新材”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