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
4.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就业方式: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四、招生领域和招生计划
1.招生领域:能源与环保。
2.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正式下达到学院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主要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工程领域高端领军人才。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六、招生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请见学院网站《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月28日-3月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备注栏中须注明“报考工程博士”。
缴费前请慎重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
2019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本科成绩单(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9)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提供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10)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与国家重大专项有关工作的证明文件。
(1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2)考生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与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须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三)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在来学校参加考核时,需按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上述1-12项要求、《湖南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及《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216#,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
(四)学科综合考核
1.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2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40%)、专业综合考核(40%)三个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
(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3.考核时间:2019年3月11-20日。具体安排届时请考生查看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③体检未通过者。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档案及工资、福利、户籍和医疗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2019年5月31日前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与学费
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十、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0731-88821483。
十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28日-3月8日
2.申请资格初审与综合考核:2019年3月11-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示:2018年3月中旬
学院研究生办联系人:全亚杰 联系电话:0731-88821483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须在2019年5月21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五)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六)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七)本方案自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八)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