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50 |
70 |
305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50 |
80 |
333 |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材料2025硕士复试”联系QQ群:768711848(报考生姓名验证)。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招计划数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17(含少干计划1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134 |
注: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中含中核专项1名、国际产学沿用专项19名、安徽高等研究院专项3名、苏州研究院专项计划2名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以下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⑥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⑦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由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则面试时可只携带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即可。)
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四)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资格审查时间
3月28日8:30-11:30,14: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材料学院中三栋205会议室
(四)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专业课考试(100分)
(1)形式:笔试
(2)时间:3月29日9:00-11:00
(3)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材料综合
(5)参考书目:《金属学原理》80%左右、《高分子物理》10%左右、《无机非金属材料工学》10%左右。
(6)合格标准: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要求: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作答。
综合面试(满分140分)
1.形式:现场面试问答
2.时间:3月30日8:30开始。按报考专业分别分小组进行。考核序号报到时现场抽取。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考核内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8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硕士阶段准备做的工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4.合格标准:84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共计240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根据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总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前三者都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1483,谢老师
电子邮箱:1243639814@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