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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量:


一、组织管理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等担任,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学院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345

50

70

085600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330

50

8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

统考招生计划数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17含退役大学生计划1

085600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108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

 

2.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材料2024硕士复试联系QQ群:521612760 报考生姓名验证)。

 

四、资格审核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3298:30~11:3014: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材料学院中三栋205#会议室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

②准考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其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四)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资格审查时,请携带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则面试时可只携带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即可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在325前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逾期不可修改。学院不接受任何口头或书面申请。

考试时间:330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综合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顺序和复试小组。

综合面试时间:331上午8:30开始。

综合面试地点:学院各会议室,分组后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一)复试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科目及参考教材(考生任选一门)如下

F1301无机化学(无机化学(第五版),天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编,王建辉,崔建中等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F1302金属学原理(金属学原理(第版),余永宁冶金工业出版社,2020

F1303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化学(第五版)潘祖仁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

F1304热力学(材料热力学(第三版),郝士明等编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

F1305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第版)尼曼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

(二)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8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硕士阶段准备做的工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规则

1.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分组情况

分为8组进行,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分1组、材料与化工专业分7组,复试学院按照初试成绩Z字型分组,然后根据抽签方式确定考核小组专家和面试顺序。

3. 专业综合面试流程

根据面试前抽取到的试顺序,按时参加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一般流程如下

  1. 进行英语自我介绍英语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

  2. 介绍相关情况不超过5分钟

  3. 回答专家提问(含现场抽取试题包内的62问题,不少于10分钟)。

    4.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留存备查,改动之处应由评分人本人签名。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备份提交研究生院。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根据招生名额考生的综合成绩,即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采用规格化成绩)之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成绩高者,名次优先;在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名次优先;在前三者都相同的情况下,数学分高者,名次优先。

    关于笔试成绩规格化的说明:

    笔试成绩规格化计算方法:将某门课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累加后算出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然后将该平均值平移至80分。例如:某门课程平均分为86,则考分为86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80分。专业课规格化后的成绩=考试成绩+80-平均成绩),最高成绩为100分。

    3.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144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成绩,也在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及公示栏中公布复试各项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5. 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6.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7. 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 不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4. 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5. 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学院会发放调档函。发放调档函不代表已录取,录取结果以研招网上拟录取公示为准。请在网上公示已录取后进行调档程序。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档。未调档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http://clxy.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483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研招录取)

    监督: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664015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202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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