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略。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略。
二、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
学院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290 |
45 |
70 |
085600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310 |
50 |
80 |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1.
招生专业 |
统考招生计划数 |
上线人数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26 |
27 |
085600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127 |
133 |
2.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材料2021硕士复试联系QQ群:548062432 (报考生姓名验证)。
四、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湖大材料2021硕士复试联系QQ群:548062432 (报考生姓名验证),并于3月25日前将下列报考审核材料的彩色扫描版或彩色照片打包以“姓名+考号”命名发送至邮箱:389834058@qq.com。
①准考证、身份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2);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往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⑥获奖证书;
⑦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⑧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证明等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 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使用我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避免因该网络平台临时出现问题而影响正常复试进程,将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
2. 平台系统测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
3.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2021年3月28日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24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1. 专业测试(100分,1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1个试题包,每个试题包含6道题,考生任选其中3道题并口头作答。专业知识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和开放性试题为主。
2. 综合面试(120分,10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从事社会公益工作等情况,共120 分。考生根据自己提前准备好的PPT介绍5分钟,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期间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不能超时)。复试专家根据以上测试内容随机提问,考生进行回答(不少于5分钟)。
3. 语言测试(20分,5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外语词汇的掌握情况等,共20分。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然后复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规则
1. 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复试分组情况
复试分为11组进行,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分2组、材料与化工专业分9组,复试前考生通过软件平台随机抽取名单,确定复试小组和复试顺序。
3. 复试流程
根据复试前抽取到的复试顺序,按时参加复试。根据复试内容,依次进行如下测试:(1)进行英语自我介绍和英语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2)以PPT方式介绍相关情况(不超过5分钟);(3)专业测试(回答现场抽取的试题包内的3个问题,不超过15分钟);(4)回答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
4.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 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即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成绩高者,名次优先;在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名次优先;在前三者都相同的情况下,数学分高者,名次优先。
2.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院将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成绩,也将在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及公示栏中公布复试各项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4. 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6.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7. 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 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483, 全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664015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 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