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略
三、面试小组
专业面试分组进行。根据人数确定分组情况。
总协调:全亚杰
四、推免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1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五、推免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9月12日前(第一批报名时间,后面可继续报名),有意申报推免生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教育部网上报名。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网上缴费。
(三)学院通知复试。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和复试录取办法。
(四)考生复试。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学院组织推免生复试。
考生可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复试: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4.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待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完成确认。
(六)考生确认同意待录取。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天内,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回应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七)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汇总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工作细则
(一)、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的考核意见,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根据报考情况和考生来源组织安排多场复试,复试采取实地面试或视频面试等多种形式。
(三)专业综合面试细则
1、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40分。
面试总分分值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7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综合面试时间:9月12日下午2:30(第一批)
综合面试地点:第一组 材料学院二楼会议室(224#)
第二组 材料学院三楼会议室(324#)
第三组 材料学院五楼会议室(524#)
3、考生复试分组情况:面试前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
4、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
(1)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70分)
包括面试中抽题问答和随机问答,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硕士阶段准备做的工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主学习能力、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以及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满分4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等,如获奖、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六级情况等。
(4)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满分2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外语词汇的掌握情况、外文文献的阅读和写作能力等。
(四)视频面试细则
1、考生联系学院确定视频面试时间,学院安排面试小组参加,
2、考生提前将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寄至学院。
3、评分标准参照专业综合面试。
七、拟录取办法
学院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情况如下表所示,推免生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51 |
085204材料工程 |
68 |
严格按照考生的复试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学院的评定结果为准。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案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再另行公示。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实施方案将根据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情况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
八、我院招收直接攻博生,申请者必须为学术型学位即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生,如果接收申请者为直接攻博生的,需经导师考核同意。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材料评价。
九、体检,待学校通知。
十、监督联系电话:88823326 联系人:陈孔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