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缴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团员(注: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二、缴费标准
团员每月交纳0.2元,本次团费收缴时段为2023年7月至9月,共三个月,总计0.6元。(新生团员大部分在6月份于原学校毕业,如不能提供原学校团费缴纳证明,则默认缴纳0.6元)
三、缴费方式
1.10月30日前,团员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团支部通过年级团总支汇总后将团费交到学院团委。
2.各团支部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上交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按要求填写附件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3.各年级团总支负责汇总本年级各班上交的附件1,并于11月1日前将本年级附件1和附件2提交学院团委。(本科生联系人:何英健、邓芙蓉;研究生联系人:陶紫怡、吴凯)
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
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登记表
共青团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1).xlsx
附件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