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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量:

一、收缴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团员(注: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二、缴费标准

团员每月交纳0.2元,本次团费收缴时段为2023年4月至6月,共三个月,总计0.6元。

三、缴费方式

1.62日前,团员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团支部通过年级团总支汇总后将团费交到学院团委。

2.各团支部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上交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按要求填写附件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3.各年级团总支负责汇总本年级各班上交的附件1,并于64日前将本年级附件1和附件2提交学院团委。(本科生联系人:陈泽同;研究生联系人:王青青)


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

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登记表


共青团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529

 附件1:团员团费交纳登记表.xlsx

 附件2: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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