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顶立科技”、“家润多·楚材”、“镭目”等3项院设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院设奖学金按照附件1(《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顶立”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润多·楚材”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镭目”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选工作,在各院设奖学金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评选。
工作要求
1.奖学金申请严格按照“申请人申请——年级评议——学院评审——获奖名单公示——获名单公布”的程序进行,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对年级评议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决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正式公布。
2.院设奖学金面向本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生针对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所有参评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得多项同时申请。上学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含初修、公选课)的学生不得参评。
3.申请人应对照各评定办法条件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应申报附件材料。各年级组织对本年级申请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顺序,并上报学院学工办。
4.已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得使用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术科研成果继续参评院设奖学金。
5.三项院设奖学金原应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三项奖学金完成评选后,于每年11月份完成评定,但因基金方原因,2017-2018学年度的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延期至2019年5月完成。因此,为保证公平公正,同时扩大获奖面,经学院研究决定,用于申报本次院设奖学金的获奖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的截止时间需为评选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截止时间,即2018年11月1日之前(含11月1日)。
三、材料报送
个人申请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请各年级收齐后于5月15日(下周三)下午16:30之前交院办202办公室胡东阳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内容应包含:
(1)附件2:《院设奖学金申请表》
(2)附件3:各项院设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汇总表
(3)本科生2017—2018学年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以教学服务系统数据为准),注明学习成绩排名及综测成绩,加盖教务办章。研究生规格化成绩由教学秘书提供。
(4)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SCI或SSCI收录证明等支撑材料。
附件:
1.院设奖学金评定办法
2.院设奖学金申请表
3.各项院设奖学金参评汇总表
4.院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参考)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