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材料院党字〔2026〕03号
关于开展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两优一先”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评选办法》等规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成立时间应满一年,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力提升明显。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党内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党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教职工党支部成为引领“三全育人”的先进典范,学生党支部成为带领学生成长成才的坚强堡垒。
(4)群众反映良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5)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6)党支部“五化”建设评估得分95分(含)以上且单项扣分值不超过50%。党支部书记年度“双述双评”考核结果为“好”等次。
2.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夺取事业发展胜利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中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3)一般从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一般应当为正在从事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能够按时高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所在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凝聚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工作富有创新性,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党务及业务工作成绩得到大家公认,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
2.组织推选。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本单位推荐意见,并在支部内公示。
3.学院审批。学院党委办公室采取一定方式对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综合评审,提出评优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
4.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 推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自愿报名,党委讨论研究。
2.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10%进行推选(人数四舍五入)。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教工党支部(含师生党支部)推选1名教职工党员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支部要在5月9日(星期六)18点前将各类推荐审批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uzhengyu@hnu.edu.cn。
联 系 人:郑 宇
联系电话:0731-88821611
附件1:《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评选办法》
附件2:“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内含3个表)
附件3:“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内含3个子表)
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