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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院党字2026[03]号--关于开展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两优一先”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4-28浏览量:

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材料院党字〔202603


关于开展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两优一先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评选办法》等规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成立时间应满一年,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力提升明显。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党内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党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教职工党支部成为引领“三全育人”的先进典范,学生党支部成为带领学生成长成才的坚强堡垒。

4)群众反映良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5)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6)党支部“五化”建设评估得分95分(含)以上且单项扣分值不超过50%。党支部书记年度“双述双评”考核结果为“好”等次。

2.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夺取事业发展胜利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中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3)一般从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一般应当为正在从事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能够按时高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所在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凝聚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工作富有创新性,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党务及业务工作成绩得到大家公认,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

2.组织推选。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本单位推荐意见,并在支部内公示。

3.学院审批。学院党委办公室采取一定方式对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综合评审,提出评优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

4.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 推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自愿报名,党委讨论研究。

2.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10%进行推选(人数四舍五入)。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教工党支部(含师生党支部)推选1名教职工党员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支部要在5月9日(星期18点前将各类推荐审批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uzhengyu@hnu.edu.cn

:郑  宇

联系电话:0731-88821611

 

附件1:《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内表彰评选办法》

附件2:“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内含3个表)

附件3:“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内含3个子表)

 

 

中共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4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6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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