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湖大财字〔2022〕15 号)的规定,对于项目计划任务书(或者项目主合同)未明确,但由于研究需要,经费拨付外单位委托完成的(含测试、化验、加工等),在签订合同前应履行如下程序:金额3万元(含)以下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金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的,还需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还需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艳丽承担的“xxxxx可靠性验证技术研究”拟安排外协经费伍万元(50000元)给兰州中科凯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碰摩测试技术服务。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张惠琴
联系方式:88821727 zhanghuiqin@hn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