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2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友奖学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奖励12名学生,奖励额度为1万元/人;奖励6名教职工,奖励额度为3万元/人。
二、参评条件
(一)校友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突出;
5.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
6.原则上,本科生在2025-2026学年的秋季学期成绩(按照除通识选修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计算)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0%,该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课程);研究生的成绩,以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一年级课程成绩(若目前为一年级在读,以2025-2026学年的秋季学期成绩)(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分由研究生管理系统直接导出)排名位于本年级前50%,且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7.自2025年9月1日至今,在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化艺术活动或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为集体赢得重要荣誉或做出重要贡献、形成较好影响。注:(1)期间所获成果、表现,如已在2025年9月1日至今的学校各类奖学金申请中使用,请在附件1《校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表》和附件2《校友奖学金申请表》中注明;(2)论文应为已公开发表(含在线发表,即状态为online)且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3)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是以研究生排名第一(第一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视同研究生排名第一),申请单位为湖南大学的专利,需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校友奖教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师风表现优秀;
6.科研教学、实验岗教师: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未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申报人优先考虑;近两年内未发生任何经学校认定的教学异常情况、教学通报、教学事故;在一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表现积极,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或重要成果。
7.管理辅助人员、辅导员:近两年,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表现优异,取得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评选流程
1.学生、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小组开展评审,拟定获奖名单;
4.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获奖名单报捐赠方备案。
四、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请的我院学生、教职工请按照以下提示提交申请材料。
1、奖学金申请者,请在5月28日下午17:0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97286633@qq.com,邮箱主题和文件夹压缩包命名均为“材料学院校友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交至新院楼201办公室。申请材料应包括:
(1)《校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
(2)《校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超过一页时应双面打印);
(3)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需提供成绩单(需包含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全部课程成绩)(纸质版);
(4)其他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公益活动参与证明、论文收录证明等,电子版请扫描为PDF格式,纸质版为复印件即可,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内容顺序应相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2、奖教金申请者,请将在5月28日下午17:0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曾丽老师邮箱(zengli@hnu.edu.cn),文件夹压缩包命名均为“材料学院校友奖教金申报+姓名”;纸质版交至新院楼206办公室:
(1)《校友奖教金申报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2)《校友奖教金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超过一页时应双面打印);
(3)支撑材料(电子版请扫描为PDF格式,纸质版为复印件即可,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内容顺序应相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联系人:周新洋,0731-88821499,新院楼201办公室
曾 丽,0731-88821611,新院楼206办公室
附件:1.校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表
2.校友奖学金申请表
3.校友奖教金申报信息表
4.校友奖教金申报表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5月25日